关于2014年度申请中国精算师(准精算师)
资格的通知
中精协发【2014】41号
各位考生:
2014年度中国精算师(准精算师)资格申请即日开始受理,现将资格申请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中国精算师(准精算师)资格申请条件
(一)中国准精算师资格的申请条件(满足以下各项之一)
1、全部通过A1-A8科目的考生;或经过中国精算师新旧体系转换视同全部通过A1-A8科目的考生(转换规则详见附件1)。
2、全部通过A1-A8科目的考生;或有关科目是经过北美精算师考试(SOA)、北美财产精算师考试(CAS)或英国精算师考试(IFoA)转换后视同全部通过A1-A8科目的考生(转换规则详见附件2)。
3、取得英国准精算师资格( Associate members of the Institute and Faculty of Actuaries,简称AIA or AFA)的考生。
(二)中国精算师资格的申请条件(满足以下各项)
1、具备中国准精算师资格;
2、通过中国精算师层级的全部考试科目,具体条件如下:
(1)
寿险方向:通过F1L、F2L、F3和F8科目,并在F4、F9和F10这3门科目中至少通过1门科目。
非寿险方向:通过F1G、F6、F7和F8科目,并在F2G、F5、F9和F10这4门科目中至少通过1门科目。
(2)
寿险方向:通过F1L、F2L和F3科目,并在F4、F8、F9和F10这4门科目中至少通过2门科目。
非寿险方向:通过F1G、F6和F7科目,并在F2G、F5、F8、F9和F10这5门科目中至少通过2门科目。
3、具有三年以上(含3年)精算相关实务经验,并取得具有中国精算师资格人士推荐。
二、中国精算师(准精算师)资格申请方式
(一)申请者需提供以下材料
1、《中国精算师(准精算师)资格申请表》(详见附件3或附件4);
2、学历证明(学位证、毕业证)复印件,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;
3、二代身份证(正反两面)复印件;
4、二寸免冠照片两张。
(二)申请方式
申请者请于2015年1月30日之前,将以上材料以挂号信或快递形式邮寄(邮件以邮戳时间为准,逾期申请视为无效)。
地 址: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E座801室
邮 编:100013
收件人:贾巍、李敏
电 话:010-50959169
邮 箱: kaoshi@e-caa.org.cn
三、中国精算师(准精算师)资格审核名单公布
通过中国精算师(准精算师)资格审核名单将在协会网站www.e-caa.org.cn公布。通过审核者还须参加中国精算师(准精算师)职业道德培训,方可取得资格证书,培训时间及方式将另行通知。
附件:
1.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新旧考试体系转换规则
2.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与国外考试体系的抵免规则
3.中国精算师资格申请表
4.中国准精算师资格申请表
中国精算师协会
2014年12月30日